攸县民政局棉服、春秋棉被(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攸县民政局棉服、春秋棉被(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4]00012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攸县民政局棉服、春秋棉被(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
(1)更正内容:
★6.各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对应样品,样品当场封存,样品不予退还;如后续中标后,供应商的供货产品与封存的样品不一致时,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现更正为:★6.各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对应样品,样品当场封存,样品不予退还;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复检,如复检的检测报告与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不一致,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上报监督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供应商的供货产品与封存的样品不一致时,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2)更正内容:
技术参数及要求中:且须提供省级及省级以上资质的质量检验研究院或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带含检测报告编号的发票以及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为合法取得,不得造假。
现更正为: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检测机构需为具备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如有不符合文件参数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检测报告应为合法合规取得,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查验成交人以上所有检测报告资料原件,如无法提供视为虚假响应并严肃处理。
(3)更正内容:
LOGO标志样式: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图片刺绣,防寒棉服直径为4CM的LOGO标志,棉被直径为10CM的LOGO标志。
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攸县民政局
(2)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2楼
(3)联系人:秦先生
(4)邮 编:4123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11栋5楼
(3)联系人: 单女士 谭先生
(4)联系电话:0731-****** ******、******
(5)邮 编: 412000
(6)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