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株洲轨道交通创新产业园三期九郎山基地1#栋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株洲轨道交通创新产业园三期九郎山基地1#栋标准厂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项目”。******办公室,项目建成后可新增风电电机滑环座、端盖200套/年,水冷基座80套/年,其他基座100套/年,钢类零件2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各监测点位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场内雨水管网接入联诚路市政雨水管道后排入湘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后排入白石港,最终汇入湘江。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项目机加工以湿式加工为主,产生的少量颗粒物散落在工位附近,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艺配备有移动式焊烟除尘器,产生的少量烟尘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交由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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